这事儿吧,摊上谁都得懵。突然家里人被带走了,手机关机,人关哪了也不知道。急不急?急死人。但越急越容易踩坑。下面这些事儿,你得门儿清。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该怎么办?
第一时间别光顾着哭。赶紧搞清楚两件事:人关在哪个看守所,以及办案单位是哪个。一般抓到人的24小时内,公安会寄一张《拘留通知书》给你,上面有地点和涉嫌的罪名。注意了,这通知书经常寄丢或者寄到户籍地,你等它可能黄花菜都凉了。所以,主动点,拿着户口本、结婚证这类亲属证明,去抓人的派出所直接问。脸皮厚一点,声音大一点——又没犯法,怕啥?

知道人在哪之后,别瞎托人。什么“我有关系能捞人”,十个有十个是骗子。刑事诉讼,程序摆在那,不是菜市场。不过话说回来,送衣服和存钱倒是能办,去看守所接待窗口,现金存个千八百够买点日用品就行。衣服不能有拉链、金属,最好是那种最土的套头衫。懂了没?
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一般3天。情况复杂可以延长到7天。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这种“难搞”的,能延到30天。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最长37天。这37天是黄金救援期,律师界都这么叫。为啥?因为过了这时间如果还没放人,那就批准逮捕了,人基本就等着起诉审判,想出来可就难多了。唉,37天,说长不长,眨眼就过。
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律师能做什么?
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那天起,就能委托律师。只有律师能进去见人,家属不行。律师进去干啥?带话?不不不,那是次要的。关键是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安抚当事人情绪。很多人一进去吓傻了,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乱说。律师得教他:你有权核对笔录,记录跟你说得不一样你可以不签字;你有权申请回避;你要是被打了,出来一定要揭发——这些都是实的。

还有,律师可以向办案单位了解涉嫌罪名,申请取保候审,发现证据有问题的还能提法律意见。别听人说“律师没用”,那都是没吃过亏的。不过话说回来,找律师也得擦亮眼,有些张口就承诺“肯定无罪”,那纯属扯淡。
取保候审怎么申请?
自己写申请也行,律师申请也行。条件其实写得明白: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没危险的;有病、怀孕、哺乳自己小孩的;羁押期限届满案子没办完的。但话说得容易,实务里头,罪名轻、没前科、本地人、愿意交保证金或者有保证人,成功率高。暴力犯罪、累犯,基本没戏。保证金,一般几千到几万,案子结了会退,前提是你没违反规定。可别以为取保就没事了,人出来案子照常走。
自首真能减刑吗?
能,而且幅度不小。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要是犯罪较轻,能减40%以上甚至免除处罚。但“自动投案”有讲究:你正犹豫呢,公安打电话叫你去,你乖乖去了算不算?算的。你半路被抓了算不算?不算。这里面道道儿多。还有,自首后又翻供的,最后不能认定自首——所以别耍小聪明。
认罪认罚从宽是个啥?
这几年推得猛。你要是认罪、同意量刑建议、签具结书,检察院可以给更轻的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采纳。比如本来判三年,认罪认罚可能就两年半。但坑在哪?一旦签了,再想无罪辩护就难了。所以得真犯罪了才认,别稀里糊涂认了不该认的。律师会帮你判断,这个程序得律师在场才行,否则不合法。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好用吗?
理论上,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搞出来的口供,该排除。但实际操作,难。你说法官,他看笔录上写得漂漂亮亮,你怎么证明被打?所以关键是第一时间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或者让律师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录像要是恰好“坏了”,那就有意思了。说实话,这个制度还待完善。但你不能因为难就不提,提了至少给法官心里种个刺。
二审上诉会加刑吗?
记住一个原则:上诉不加刑。只要是你自己上诉的,二审不得加重你的刑罚。但如果检察院也抗诉了,那就不受这限制。所以别怕上诉,觉得判重了尽管上,这是你的权利。发回重审的话,如果没新的犯罪事实,也不能加刑。例外是发现了新罪,那另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赔多少?
比如被打伤了,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都能要。但注意,精神损害赔偿不支持,这点最让人恼火。刑事案件,赔偿范围卡得死。你最好在检察院起诉前就提起,能调解先调解,对方为了减刑往往痛快给钱。等判完再要,执行难。
监视居住到底怎么回事?
这玩意儿,听着像在家待着,实际上可能比看守所还难受——如果你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侦查阶段,对于特别重大的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可以在办案机关指定的地方搞,24小时有人盯着。那地方叫“宾馆”,但没自由,律师会见还受限制。要是自家监视居住还好,但别违规,不然随时转逮捕。
逮捕的条件是啥?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取保候审有危险性。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就批捕。危险性怎么判断?可能逃跑、串供、毁灭证据、打击报复、自杀自残等等。实务里头,外地人、没固定工作,很容易被认为有逃跑风险——你说冤不冤?所以取保应早提,一旦批捕想翻就难如登天。
侦查阶段律师能看卷吗?
不能。侦查阶段保密,律师只能了解涉嫌罪名,会见嫌疑人,但不能阅卷。直到移送审查起诉,律师才能去检察院复制全部案卷材料。所以有时候家属抱怨律师“怎么不告诉我细节”,那是真没法告诉,告诉就违规。律师只能基于会见时嫌疑人说的,给个大概判断。耐心点,到了检察院阶段就好了。
不起诉有几种?
法定不起诉(根本无罪)、酌定不起诉(情节轻微)、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附条件不起诉(针对未成年人)。最理想的是证据不足不起诉,直接无罪。酌定不起诉虽然不追究,但属于有罪决定,只是情节轻不起诉,有点瑕疵。那些“案底”影响就业的,得注意这个区别。
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怎么选?
认罪了、同意简易程序的话,可以简化审理,判得快,而且可能从宽。但被告人有程序选择权,不是检察院说啥就是啥。普通程序人多,慢,但更正规,空间也大。无罪辩护的肯定选普通程序。不过大部分案子走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确实能省不少事。
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多大?

主要针对因民间纠纷引起,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可能判三年以下的,或者过失犯罪案子。重罪不行。和解了,可以从宽,甚至不起诉。但和解也是双刃剑,对方狮子大开口你给不给?给了凭啥?所以得律师帮着谈,别自己傻乎乎去谈崩了。
未成年人案子有啥特殊?
特别多特殊。讯问时得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合适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还得做社会调查。年龄弄不清的,骨龄鉴定也常不准,争议很大。17岁和18岁差一天,结果天差地别。所以年龄问题往往是辩护重点。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啥意思?
就是批捕以后,还可以申请检察院审查一下,看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关着。如果案件有变化、证据固定了、没危险性了,就可能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这是弥补批捕后救济的手段。不过成功率嘛,要看地方。律师经常申请,总比干等强。
再审申诉怎么弄?
判生效了,不服,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申诉。但申诉不停止原判决执行,也不会轻易启动再审。得找出硬伤:新证据证明原判错得离谱,或者程序严重违法,或者审判人员贪赃枉法。没这些,光喊冤没用。而且申诉有时效,一般两年。冤案翻过来的,都是坚持了十年八年的,想想都心酸。
证据不足到底会怎样?
侦查阶段证据不足,就得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审判阶段证据不足,就得判无罪。但现实中,证据不足往往变成“疑罪从轻”,判轻点。可那是违法原则的。律师就是得死抠证据,打破控方的证据链条。有时候一个关键证据的排除,整个案子就崩了。所以,永远不要放弃对证据的审查——这大概是刑事诉讼法最迷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