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权的底色:不只是“请律师”那么简单
辩护权到底是个啥? 别跟我扯什么“刑事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说人话就是:当国家机器要搞你的时候,你得有还手之力,得有人替你说话。这权利不是施舍,是宪法的硬性规定。可我们总把它简化成“可以请律师”,窄了。 为啥非要有辩护权? 你想啊,公诉方是检察院,后面站着公安、国安,论资源、论权力,碾压你一个个体。没有辩护权,那不就成了单方面屠杀?程序正义?不存在的。所以辩护权是平衡器,是法治的脸面。脸都不要了,还谈什么正义? 辩护权的核心是什么? 有人说是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辩论权……都对,但最核心的,是对抗。没有对抗,辩护就是走个过场。可现实中,对抗的代价有多大?律师会见被阻挠,阅卷给你缺页,调查取证怕被扣上“伪证罪”的帽子……算了吧,安全第一。
二、辩护权的现实困境:我见过太多魔幻操作


三、辩护权的突围:我们还能做点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