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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真的能抓到肇事者吗?

说实话,高空抛物这事儿吧,真让人窝火。好端端走在路上,一个花盆砸下来——找谁说理去?民法典第1254条,专门治这个。但很多人问,要是查不到是谁扔的,整栋楼都要赔?这不公平! 的确,原来的侵权责任法就这么干的,民法典改进了没?

改了,但又没完全改。听我细说。首先,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这是个进步,不再是物业和业主干瞪眼。一旦查出,由侵权人赔。可如果实在查不出呢?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你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啊,这个“补偿”二字,就比“赔偿”轻一点,但也够冤枉的。对吧?

不过,还有个亮点: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装朝天摄像头、设防护网,否则也要担责。这点我特想点赞——终于有人管管那些只收钱不干事的物业了!

民法典高空抛物调查责任示意图
民法典高空抛物调查责任示意图

婚姻家庭:那些让人又爱又恨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吵翻天了不是?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想协议离婚?先等30天,再来领证,逾期不领视为撤回。天啊,这到底是在挽救婚姻还是折磨人?

我一个当事人哭诉:好不容易谈拢了,冷静期里对方反悔,又得拖。可反过来说,冲动离婚确实少了。这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限。所以你要是真铁了心,起诉呗。但家暴呢?冷静期会不会害死人?民法典说了,家暴应立即出警、制止、立案侦查,人身安全保护令还能用。哎,但愿执行到位。

还有个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以前总有一方莫名其妙背债。现在明确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单方借的,除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否则自己的债自己还。清爽多了!

物权与合同:住和交易的“坑”

居住权,听说过没? 民法典第366条,你可以和房主约定,无偿或廉价住他的房,直到死。这玩意儿,必须书面合同+登记,否则不成立。有什么用?老人把房过户给子女,但保留居住权,防止被扫地出门。或者,离婚后一方没地儿住,设定居住权暂渡难关。可二手房买家得小心——务必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居住权登记,否则你买了房,里面还住个老太太,赶不走,哭都来不及。

二手房交易查询居住权登记流程
二手房交易查询居住权登记流程

再说格式条款。你去健身、美容,签一堆纸,最后写着“概不退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民法典第496条、497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所以,霸王条款?可以刚!但你要有证据,聊天记录、录音,留好。我见过太多人光嘴上抱怨,维权时啥也拿不出。

物业费该不该交? 不交物业费,物业断水断电?违法!民法典第944条,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可你不交,他们能起诉你。所以,有纠纷先协商,不行也起诉,别硬扛。

侵权与人格权:生活里的“刺”

侵权与人格权:生活里的“刺”
侵权与人格权:生活里的“刺”

职场性骚扰,单位管不管? 民法典第1010条,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光说不练可不行,大的公司已经设投诉渠道了,小公司?唉,路还长。

个人信息怎么护? 第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但说实话,APP要你通讯录、位置,不给不让用,这算合规吗?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可啥叫“必要”,解释空间大着呢。好在,现在能投诉了,能起诉了,总算有把剑悬着。

自甘风险,听过吗? 参加篮球赛、踢足球,受了伤,能告对手吗?民法典第1176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所以,除非对方故意戳眼、恶意犯规,否则自己扛。这规定,有人叫好,有人说不近人情。我倒是觉得,让运动回归运动,挺好。

还有宠物伤人。 遛狗不牵绳,咬了人,铁定全责。民法典第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注意,只是“减轻”。所以,别再说“我家狗不咬人”,咬了就是你的锅。

最后,打印遗嘱有没有效? 以前只认自书、代书、录音、公证遗嘱,打印遗嘱总扯皮。民法典第1136条明确了,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还有,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优先。这变化,得让多少公证处心头一紧啊。

好了,零零碎碎聊了这么多。民法典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字字都贴着生活。下次遇到事儿,先翻法条,别急着上头。法律这武器,你得先懂它,它才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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