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8 05:06:30 作者:zhouenlong
分类:法律知识
入职时的那些坑,你跳过几个?
试用期能不能随便延长?
法律明确说了——不能。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就算你换岗、再入职,也不能重来一次。公司签三年合同,试用期顶多六个月。延长?除非你心甘情愿重新签一份合同,否则免谈。但谁心甘情愿呢?
我碰到过一个案子:姑娘试用期快结束,领导说“表现还行,但还得再看看”,硬生生拖了俩月。然后才转正。回头仲裁——公司赔了工资差额。所以,你懂的。
劳动法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对应示意图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先别慌。不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你得拿双倍工资。拿满11个月为止。然后?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这其实是你占便宜。但得留证据——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邮件。仲裁时全扔出来,爽。
自愿放弃社保,签了字就有效?
无效。社保是法定义务,别说签字,按手印都没用。我见过太多劳动者被忽悠,签了“自愿放弃”,结果生病不能报销,后悔死。公司也跑不掉。你随时能反悔,还能要求补缴。但建议别主动要现金补偿——拿了反而理亏。
试用期工资给一半,合法吗?
搞笑。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些公司玩“试用期打折”,直接违法。你一个月该拿5000,试用期到手4000以下?保留好offer和工资条,找监察大队。一投诉一个准。
入职就让交押金、扣证件?
这种公司趁早跑。劳动法第九条,禁止扣押证件、收取财物。什么“服装费”“培训费”,全是违法的。要你交钱才给工作?呵呵,报警吧。不过话说回来,真缺钱的可能会忍。但忍一时,后面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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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试用期延长,公司说了算?劳动法可没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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