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每次看到有人来咨询劳动法,我都觉得挺无奈的。不是法律不好,是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法律在说什么。今天我不整虚的,直接拿问题开刀。下面这二十多个问答,全是我的当事人踩过的坑,你最好别踩。
一、劳动合同——你签的不是纸,是卖身契?
1.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就能随便辞退我?
放屁。不签合同反而你占便宜。按《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工超过一个月没签书面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就该给你双倍工资。记住,是双倍,不是翻倍,补偿的是那十一个月。要是超过一年没签,法律直接视为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想辞你?难了。
2. 试用期是不是想定多长就多长?
合同三年以上,试用期最多六个月。一年到三年,最多两个月。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最多一个月。有人问我“试用期一个月工资两千,转正后四千,正常吗?”——不正常,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条规定多少人不知道?

3. 我签了“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还能反悔吗?
当然能。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你签的那张纸等于废纸。公司得补缴,滞纳金也跑不掉。别信什么“放弃社保每月多拿几百”,后面亏的是你。
二、工资和加班费——你的血汗钱被谁偷了?
4. 公司说“我们是弹性工作制,没加班费”,真的吗?
弹性工作制得先经过人社部门审批,不是公司嘴上说弹性就弹性。你没批文?那就是标准工时,加班就得按百分之一百五、两百、三百算。别被忽悠了。
5.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是按基本工资算吗?
按你正常上班那月的工资算,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公司只按基本工资算?那是耍流氓。举个例子:你月薪一万,基本工资四千,加班费却按四千算——法院见了也得摇头。

6. 公司拖欠工资,我可以直接走人吗?
可以,而且不用预告。拖欠工资超三十天,你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合同,还能要经济补偿金。N个月工资呢,别便宜了公司。
7. 工资条上的“绩效扣款”合法吗?
得看约定。没写进合同、没公示制度,公司单方扣款?违法。即使有制度,也得证明你确没达到标准。很多公司拿绩效当橡皮泥,怎么捏都行?不行。
三、工伤和社保——别拿命换钱

8. 上下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得看是不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自己滑倒?不算。被电动车撞了,对方全责?算。注意,要保留事故认定书。
9. 公司没缴社保,工伤了怎么办?
公司全额赔。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分都跑不了。不过你得先认定工伤。别怕,收集证据,去人社局。
10. 工作压力大抑郁了,算工伤吗?
难。法律上明确的是事故和职业病。精神类疾病目前很难认定,除非有明确外力导致。这条实话实说,目前实践不乐观。
四、离职补偿与赔偿——你的最后一笔钱
11. 公司裁员,N、N+1、2N到底怎么算?
N是你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公司合法裁员(比如经营困难)是N,没提前30天通知加一个月代通知金,就是N+1。违法解除?2N。别被HR的“N+1”唬住,那是下限,不是上限。
12. 我自己提离职,还能拿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但如果是公司违法在先,比如拖欠工资、不缴社保,你被迫辞职,那就有。这叫“被迫解除”,一样拿N。
13. 年终奖在离职后是不是就没了?
看合同和制度。如果年终奖是对上一年度工作的奖励,你已经完成了工作,公司以离职为由不给?大概率违法。但如果是“发放前必须在职”,那就悬了。说实话,这条各地判决不一致。
14. 离职证明上写了“因严重违纪被开除”,能要求改吗?
能。公司乱写导致你找不到工作,你可以要求重新开具。严重违纪得事实清楚、制度合法,不是随便盖章。
五、维权路径——撕破脸也要有底气
15. 劳动仲裁要多久?是不是很麻烦?
不麻烦,免费。仲裁从受理到开庭,一般不超过45天。别等着,仲裁时效是一年,离职后一年内必须提。过了?神仙难救。
16.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全都行。别以为没合同就没法维权,证据是聊出来的。你随手拍的工位照片,就是证据。

17. 仲裁赢了,公司就是不给钱,怎么办?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有钱不给?列入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坐不了高铁。恶心你?法律有的是办法。
18. 公司破产了,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能。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和补偿金是优先受偿的。排第一。不过话说回来,破产公司往往没钱,但总比没有强。登记债权别忘。
19. 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待遇一样吗?
同工同酬原则。但现实中,派遣工和正式工差一大截。你维权时,要盯着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连带责任。别被“不是我们的人”打发走。
20. 竞业限制协议,是不是离职后就不能干本行了?
协议得给补偿金,不给钱等于无效。而且限制范围不能太宽,期限最多两年。拿着协议不给钱的,我见得多了——别理。
21. 公司用“末位淘汰”辞退我,合法吗?
不合法。末位不等于“不能胜任工作”,就算不能胜任,也得先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行才可解除。直接淘汰?违法,2N。
写到这里,我嗓子都干了。其实劳动法没那么玄乎,核心就是:权利是自己争取来的。你怕麻烦,公司就欺负你。真到了撕破脸那天,记住——仲裁免费,证据在手,法律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