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接了个咨询,小伙子被派出所电话喊去配合调查,刚进门就慌得把手机交了,民警问啥都答,连自己十年前跟人打架赔过钱的事都竹筒倒豆子说干净,最后差点被牵连进一起寻衅滋事的案子。说实话,大部分人对辩护权的认知,还停留在”请个好律师帮我打官司”的层面,真到事到临头,连自己手里有啥牌都不知道。
被传唤、讯问阶段的辩护权落地细节
问:普通人被警方传唤时,第一时间该怎么行使自己的辩护权?
别上来就说”我要请律师”就躺平等着。第一,先确认对方身份,要求出示警官证、传唤证——口头传唤的,要让对方在笔录里注明到案的时间、方式。第二,没有签字确认的笔录,绝对不要随便签。很多人觉得”警察记的东西跟我刚才说的差不多啊”,真等你签完字,里面藏的那些”我当时就知道对方要打人还上去帮忙”的定性表述,你再想改都晚了。第三,涉及到自己隐私、跟本案完全无关的问题,你完全有权拒绝回答。别信什么”坦白从宽”的PUA,你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真的。
问:我只是配合调查,为什么警察说我没有辩护权?
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注意,是第一次讯问,不是等你被拘留、被逮捕那天才算。那种说”你现在还只是证人,没有请律师的权利”的话,纯粹是吓唬人。别信。真遇到这种情况,你直接把这句话记下来,回头就是程序违法的证据。
问:我在讯问的时候要求见律师,警察说要等24小时才能安排,合法吗?
看情况。如果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的案子,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确实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但也不是无限期等。普通的盗窃、打架、交通肇事这类案子,律师持三证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必须在48小时内安排。你自己提的会见要求,必须让警察记在笔录里,口头说的不算数。

问:我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我出事了,律师会见的时候能不告诉我家属吗?
可以,但有前提。你满18岁,没有精神疾病,自己签的委托书,律师完全可以不把你被传唤的消息告诉任何人。但说实话,真到了要被拘留的地步,24小时内公安机关必须给家属发拘留通知书,你拦不住。别为了面子硬扛,真进去了没人给你存生活费、请律师,你在里面遭的罪,比让家里人知道的难堪多了。
问:讯问的时候警察不让我看笔录就催我签字,我拒签会被加重处罚吗?
不会。拒签的时候你可以在笔录上注明”本人已阅读笔录,其中第X页第X行内容与我陈述不符,拒绝签字”,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时间。真敢因为你核对笔录就加重判的,到了法院阶段这就是非法证据排除的硬理由,哪怕你当时确实有过错,只要程序上有瑕疵,对应的证据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别怂。
问:我自己在讯问的时候自己辩护,说的话能不能当呈堂证供?
能,但大部分时候没用。你自己说的”我没罪””我当时就是路过”这类空泛的辩解,没有对应的证据支撑,也没有从法律定性上拆解对方的逻辑,大概率会被记成”拒不认罪、态度恶劣”。真要自己说,就说具体的事实:比如”当天下午3点我在公司打卡,监控能查到””我跟对方根本不认识,没有产生矛盾的现实理由”,别空喊口号。
问:被传唤的时间最长多久?超期了我能不能申诉?
口头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24小时。从你到派出所门口开始算,到你走出派出所大门的时间,超一分钟都算超期羁押。遇到超期的,出来之后第一时间找律师提申诉,要求国家赔偿是小事,关键是这期间取得的口供,全部可以申请排除。
问:警察让我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我当时没看清内容就签了,能反悔吗?
能,但别轻易签。认罪认罚的具结书一旦签了,法院基本会按检察院提的量刑建议判,反悔的话,之前的坦白情节直接作废,还可能被认定为认罪态度不好。真没看清就签了的,要在签收之后3天内提出书面异议,说明哪里的内容跟你实际的意思不符,晚了就难了。
看守所会见环节的辩护权常见误区
问:律师会见我的时候,能不能帮我带话给外面的家属?
可以,但不能带涉及案情的串供内容。比如你让律师带话说”把我藏在抽屉里的那把刀扔了”,这根本帮不了你,律师自己都要被吊销执照。能带的话只有:”我在里面挺好,让家里人给我存点生活费、买两套换洗衣物””帮我找个靠谱的律师”这类跟案情无关的内容。
问:我在里面想跟律师说我之前的其他犯罪事实,律师会不会举报我?
不会。律师有法定的保密义务,除非你说的是正在准备实施的、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犯罪,否则你之前犯的事,律师绝对不能随便往外说。这是辩护权的核心信任基础,真敢随便泄露的,你可以向律协投诉,要求换律师。
问:同监室的人让我帮忙带话给外面的人,我能让我的律师帮忙带吗?
别碰。哪怕是同监室关系再好,这种带话的事你沾了,轻则被取消会见资格,重则直接被认定为串供,之前攒的坦白、自首情节全没了。记住,你在里面唯一能信任的,只有你自己委托的律师。

问:律师会见的时候能不能给我看外面的证据材料?
侦查阶段不行。这个阶段律师手里只有你自己的口供、公安收集的部分基础证据,看不到全案的卷宗,更不能把外面的材料拿给你看,怕你串供。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把卷宗里的非涉密内容告诉你,但也不能直接把卷宗拿给你看。别总想着让律师给你透案情,他比你怕违规。
问:我觉得我的律师会见的时候根本不认真,每次就待10分钟就走,我能不能换?
当然能。你随时可以解除委托,换你自己信得过的律师。别觉得换律师麻烦,辩护权是你自己的,你花了钱,就得让对方给你提供对应的服务。那种会见就问一句”你有没有啥要说的”,待10分钟就走的律师,换了真的不可惜。
问:我在里面生病需要吃药,能不能让律师帮我把药带进来?
普通的常用药可以,但必须经过看守所的医生检查,确认没有夹带、没有违规成分才行。你自己的私人药品,尤其是精神类的、带原包装的,根本带不进去。真有严重的疾病,你可以通过管教向看守所申请就医,律师可以帮你跟进这个流程,保障你的生命健康权——这也是辩护权的延伸。
问:我不想让我的法援律师帮我辩护,能不能自己选?
可以。法援律师是给请不起律师的人免费提供的,如果你自己能找到愿意委托的律师,随时可以解除法援的委托。但说实话,别对法援律师有太大偏见,大部分法援律师的专业能力其实不差,只是手上的案子多,分给每个当事人的时间确实没那么多。
庭审阶段辩护权的边界与实操细节
问:庭审的时候我能不能自己站起来反驳公诉人的话?
能,但要举手,经过审判长允许才能说。别像电视剧里那样拍桌子喊”我冤”,你只要这么做,轻则被训诫,重则直接被司法拘留。你想说的内容,提前跟你的律师沟通好,庭审的时候按流程说,比你瞎喊有用一百倍。
问:我觉得公诉人提的量刑建议太重了,能不能拒绝认罪认罚?
当然可以。辩护权从来不是让你顺着公诉人的意思走,你觉得量刑重,完全可以当庭表示不认可,要求按普通程序审理。别觉得不签认罪认罚就会被重判,真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子,哪怕你不认罪,法院也不能随便判你有罪。
问:庭审的时候我能不能申请让对我有利的证人出庭?
可以,但要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证人的身份、要证明的内容,以及为什么这个证人必须出庭。别等到开庭当天才临时说”我要找某某来给我作证”,法院根本不会理你。真有能帮你脱罪的证人,提前一周就让律师把材料递上去。
问:一审判决下来我觉得判重了,上诉的时候会不会被加刑?
除非检察院同时抗诉,否则你自己上诉的,绝对不会加刑。这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就是为了保障你充分行使辩护权,不用担心上诉了反而判得更重。很多人怕上诉吃亏,明明一审判得不对也硬扛着,白白浪费了救济的机会。
问:我在法庭上能不能自己给自己做辩护,不用律师?
可以,只要你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有律师辩护的情形——比如可能判死刑的、未成年人、盲聋哑人,这类人必须有律师参与辩护,自己辩不算数。普通的案子你完全可以自己辩,但说实话,没有系统的法律知识,你自己说的话根本抓不住重点,不如找个靠谱的律师帮你盯着。
问:辩护权是不是只有犯罪嫌疑人才有?
扯。哪怕你是作为证人被询问,你也有拒绝回答跟案件无关问题的权利;哪怕你是民事案子的被告,你也有当庭反驳对方诉求、提交证据的权利。别觉得”辩护权”是离普通人很远的东西,你在被任何公权力机关询问、追责的时候,都有权利为自己说话,都有权利请专业的人帮你说话。
上次有个当事人跟我说,原来我手里有这么多权利,之前在派出所的时候怎么没人告诉我。废话。要是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手里的辩护权怎么用,那些冤假错案能少一大半。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