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大家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掰扯清楚
Q1:紧急避险撞坏路边摊主的西瓜,真的不用赔吗?
很多人对紧急避险的认知还停留在课本里的四个字,真碰到事了要么觉得自己全对到处跟人吵架,要么吓得不敢说话全自己扛。
真不是。
先把结论摆这:如果你当时是被没拴绳的烈性犬追,狗已经扑到你脚后跟了,你慌不择路撞翻了半摊西瓜,这才是真的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你不用赔摊主的西瓜钱,这笔损失找引发险情的狗主要。
但要是你远远看见狗拴在路边,非要凑上去逗,被狗追的时候撞的西瓜摊,不算。你自己逗狗引发的危险,凭啥让摊主担损失?
别上来就跟摊主拍桌子说我是避险我有理。你跟人摊主掰扯不着,人家招谁惹谁了?

Q2:为了躲闯红灯的电动车,我把旁边路人的手机碰掉摔坏了,算避险吗?
看情况。你正常走斑马线,电动车闯红灯冲你过来,你本能往旁边躲,碰掉路人手机,算。但你要是为了不被电动车蹭到,故意把旁边的路人推到前面挡着,那直接算故意伤害,想都别想。
Q3:山洪来了,我抢了邻居家的皮划艇划走,算盗窃吗?
不算。只要你是真的碰到山洪马上要淹到脚面的程度,拿邻居的救生艇、皮划艇保命,是典型的紧急避险。但你要是看天气预报说三天后有山洪,提前把邻居家的皮划艇扛回自己家,那算盗窃。这点边界一定要拎清——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不是你凭空预想的。
Q4:我家着火了,为了开门救被困的孩子,把邻居家私自锁的消防通道门砸坏了,要赔吗?
一分钱不用赔。消防通道本来就是公共逃生通道,本来就不该被私自上锁。你砸的是邻居为了占公共空间私自装的铁门,第一责任是那个堵消防通道的邻居。
说实话,我碰到过好几个堵消防通道的邻居,最后自己家着火了跑不出去,反过来怪别人砸了他的隔断挡路,这逻辑简直离谱。
Q5:歹徒拿刀追我,我抢了路边停的摩托车骑走逃命,算抢劫吗?
不算。但你得真的是被追得命悬一线,抢摩托车确实是用来逃命的,不是抢完了就占为己有。等你甩开歹徒了,得第一时间把车还给人家。要是你骑到地方了直接把车卖了换钱,前面的避险直接变抢劫。
Q6:紧急避险要求的“不得已”,到底是啥意思?
就是你当时根本没有别的选择。比如你被恶犬追,旁边有台阶能跳上去躲,你不跳,非要撞翻摊主的西瓜跑,这就不是不得已,你得自己赔西瓜钱。
别跟我扯什么我当时慌了脑子一片空白。真到了有别的路能躲的情况,法官是会结合现场监控、证人证言判的,不是你说慌了就算。
踩了就算你说破嘴,也没法拿紧急避险免责的红线
Q7:避险的时候不小心造成第三方重伤,会坐牢吗?
看你超过必要限度没。比如你被一只小狗追,为了躲狗,直接把人推到马路上被车撞成重伤,这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了——你被小狗追的损害,和人被车撞成重伤的损害,根本不对等,这就是避险过当,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是你被持刀歹徒追,为了躲,把路过的人拉到旁边挡了一下,歹徒的刀划到人家胳膊,这种情况就不算过当,因为你面临的是生命危险,保护的法益远大于人家受的轻伤。
Q8:能不能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紧急避险?
原则上可以,但要求你保护的财产价值,远大于你损害的财产价值。比如你停在路边的车马上要被山上滚下来的巨石砸中,你为了挪车,蹭了旁边停的价值十万的车,你自己的车价值一百万,这算。但要是你自己的车只值两万,你为了挪车蹭了人家一百万的豪车,这就不算,因为你损害的法益比你保护的还大,过当了。
Q9:啥情况绝对不能用紧急避险?
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职责的人,碰到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危险,不能拿紧急避险当挡箭牌。比如消防员、警察、军医,碰到火灾、持刀伤人的现场,不能说我为了不被火烧、不被刀砍,把旁边的居民推到前面挡着。这是渎职,根本不适用紧急避险。
这点真的没什么好辩解的。拿了这份工资,就得担这份责任,别拿紧急避险当临阵脱逃的借口。
Q10:被紧急避险损害的第三方,应该找谁赔钱?
找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比如恶犬的主人、闯红灯的电动车车主、故意放火烧山的人。要是险情是自然灾害,比如地震、山洪、台风,那受益人可以给第三方适当补偿,不是赔偿。比如你抢了邻居的皮划艇从山洪里逃出来,邻居的皮划艇被冲走了,你作为受益人,得给邻居适当补点钱,但不是全额赔,因为这是天灾的原因。
Q11:我在地铁上突然心脏病发,抢了旁边乘客的硝酸甘油吃了,算紧急避险吗?
算。你当时心脏骤停是马上要死人的危险,来不及找工作人员找药,抢了旁边的药吃,保护的是生命权,损害的是人家几十块钱的药费,完全符合紧急避险。但你吃完得跟人说清楚,把药钱给人家,别吃完就跑,那显得太没品。
Q12:为了阻止醉汉打人,我把他按在地上不小心压断了他的肋骨,算紧急避险吗?
不算。这算正当防卫。别把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搞混——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人本人的反击,紧急避险是损害无关第三方的利益。这个区别很多人都搞不清,我办了十几年这类案子,见过太多当事人明明是正当防卫,非要跟我说自己是紧急避险,差点把人都整懵。
Q13:要是险情是我自己引起的,还能主张紧急避险吗?
不能。比如你自己违规在山林里点火,把自己点着了,慌不择路踩坏了旁边农户的半亩菜,你不能说自己是紧急避险不赔。因为这个危险本来就是你自己作出来的,你得自己承担所有损失。

真碰到紧急情况,照着做能帮你少赔甚至不担责

Q14:紧急避险过当的话,最多要赔多少?
看你造成的实际损失,但是因为你本身是为了避险,不是故意要损害别人,所以会比普通的侵权赔偿少不少。比如你为了躲狗,不小心把人家的古董花瓶碰碎了,本来花瓶值十万,法官可能会判你赔个三四成,剩下的找狗主人要。
Q15:避险的时候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赔吗?
看险种。比如你撞坏了别人的车,你的交强险和三者险是会赔的,但是因为你是紧急避险,最后保险公司赔完了可以找引起险情的人追偿。要是你自己的车在避险的时候撞坏了,你有车损险的话,保险公司也会赔,同样可以找引发险情的人追偿。
Q16:警察说我这是故意损毁财物,我怎么证明自己是紧急避险?
第一时间找现场监控、目击证人,证明当时的危险是真实存在的、正在发生的,你没有别的选择。比如你被狗追的监控,旁边证人能证明狗当时没拴绳要咬你,这些证据拿出来,谁也不能给你定故意损毁财物。别等过了半个月,监控都覆盖了,你再去找证据,那谁也帮不了你。
Q17:能不能为了保护别人的利益,主张紧急避险?
当然可以。比如你看见邻居家的小孩从楼上掉下来,你为了接小孩,把楼下停的车的挡风玻璃砸坏了垫在下面,这就是典型的紧急避险,你一分钱不用赔,找小孩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就行。
Q18:啥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举个具体的例子。
比如你看到有人往你家墙上扔了个小石子,你为了躲这个小石子,直接把旁边站着的孕妇推到马路上,这就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小石子砸到你最多擦破点皮,你把孕妇推到马路上可能造成一尸两命的后果,这个法益对比完全失衡,就是过当。
Q19:要是两个人同时被恶犬追,其中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推出去挡狗,算紧急避险吗?
绝对不算。每个人的生命权都是平等的,你不能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牺牲别人的生命,这是法律绝对不允许的。这种情况直接按故意杀人算,别拿什么紧急避险当借口。
Q20:真的碰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先保命。别的都往后排。等危险过去了,第一时间报警,留好现场证据,别跑,别把损害的东西占为己有。
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