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接了个咨询,当事人雨天正常开着车,路口突然窜出来个闯红灯的电动车,他猛打方向,蹭到了路边停着的宝马,车损算下来快两万。
谁来赔?
他第一反应是自己全掏,毕竟方向是自己打出去的,跟人家电动车车主说了半天,人家撂下一句”我闯红灯是我不对,但你撞的是停在路边的车,又不是撞我,找我干嘛”,扭头就走了。
Q1:紧急避险下为躲闯红灯电动车撞坏路边车,我要赔吗?
先看核心要件:第一,你当时有没有别的选择?测速痕迹显示他的刹车距离是12米,当时离电动车只有3米,根本停不住,猛打方向是唯一能避免撞人致死的选择——这就符合紧急避险的核心前提: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权益,不得已采取的行为。这里的权益对比很明确:人的生命健康权,远高于路边车辆的财产权。责任划分上,引发险情的是闯红灯的电动车车主,他才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受损的宝马车主当然可以直接找开车的当事人要赔偿,但当事人赔完之后,有全额向电动车车主追偿的权利。别觉得自己是避险就一点责任没有,要是你当时打方向的时候明明能控制不蹭到车,结果操作太猛给人车撞报废了,那可能就要承担适当的补充责任,毕竟避险过当从来不是免责金牌。
Q2:紧急避险保护的”更大权益”,到底怎么算大小?
说实话,这里没有绝对的数值换算,全是基于一般人的常识判断。你为了救落水的小孩,把岸边别人拴在树上的限量款救生圈拿了用,哪怕那救生圈值两万,你也不算侵权。但反过来,你为了保护自己口袋里一千块的新手机,把旁边路人撞得摔成骨折,这绝对不算紧急避险——财产权和健康权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冷知识:为了保护自己的宠物,把别人的财物砸坏,算不算?比如你家猫被隔壁没牵绳的大黑狗追,你抄起路边的拖把把大黑狗打跑,拖把坏了,这算正当防卫。但要是你为了不让猫被野狗咬,把人家停在路边的电动车踹倒挡在前面,电动车摔了壳坏了,这就算避险,但这里的权益对比是你的猫(个人财产)和对方的电动车(个人财产),二者价值差不多,不存在谁更值得保护,你得赔人家电动车的损失。
Q3:我为了躲高空坠物,踩了旁边路人的鞋,把人家限量款球鞋踩坏了,要赔吗?
要的。你总不能说躲坠物是天经地义,踩坏别人东西就不用负责吧?高空坠物的引发者是抛物的人,你作为避险人没有过错的话,最终责任是抛物者承担,但球鞋主人当场找你赔,你不能直接甩一句”你找扔东西的人去”,你得先赔,再追偿。
Q4: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到底差在哪?
差的太多了。正当防卫是对着不法侵害人本身去的,你打他是你的法定权利。紧急避险是你为了躲危险,损害了完全没过错的第三方的利益。举个例子:有人拿刀追你,你抢了旁边路人的电动车骑上就跑,把人家车骑坏了——这是紧急避险,因为你损害的是路人的利益,不是那个拿刀追你的人。要是你跑的时候顺手拿路边的棍子把追你的人打了——这是正当防卫。别搞混。
Q5:什么情况会算避险过当?
最常见的就是权益对比明显失衡。比如你走在路上,旁边有个小孩跑的时候差点把你手里的奶茶碰洒,你为了护这杯18块的奶茶,把小孩推出去摔破了膝盖。这绝对是避险过当。还有一种情况:你明明有更温和的方式可以避免危险,偏偏选了损害最大的那个。比如楼下着火,你家在三楼,消防管道就在楼道里,你不拿水灭火,直接把邻居家的防盗门砸开,把人家家里的贵重物品都扔到楼下灭火,这就是过当——你完全可以用更轻的方式,没必要砸邻居的门。
Q6:避险过当要承担啥责任?
民事上就是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不是全赔,毕竟你是为了避险,有正当的动机。刑事上的话,要是过当造成的损害特别大,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Q7:能不能为了躲警察的追捕,实施紧急避险?
想啥呢。你要是被追捕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逃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那是抢劫罪,别拿紧急避险当挡箭牌。紧急避险保护的是合法权益,你本身就是要被追责的人,你的逃跑利益根本不受法律保护,算哪门子的避险。说真的,我见过好几个犯了事被抓的时候,当庭说自己是紧急避险的,给公诉人都气笑了。

真涉及刑事的紧急避险,边界比你想的窄
Q8:刑法上的紧急避险,跟民法上的要求一样吗?
要求更严。民法上你可能只要符合”不得已、保护更大权益”就够了,刑法上你得实打实把几个要件全凑齐,差一个都不算。首先,你面对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是你自己脑补出来的。比如你走夜路,总觉得后面有人跟着你要抢你包,慌慌张张跑的时候把路边的水果摊撞翻了,结果后面那个人就是同小区的邻居,跟你顺路。这算啥?算假想避险,不是真的紧急避险,该赔赔,该担责担责。
Q9:啥样的危险算紧急避险里的”危险”?
范围很宽。自然灾害算,比如地震来了你为了躲落石,闯进别人家里把人家的玻璃撞碎了,这算。动物袭击算,比如野熊追你,你抢了旁边露营者的帐篷躲进去,把帐篷扯坏了,算。人的不法侵害算,比如有人拿刀砍你,你躲的时候踩坏了路边的菜摊,算。但有个例外: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为了避免本人的危险适用紧急避险。啥意思?消防员不能说火太大了,我怕烧到自己,就闯进旁边居民家里躲着不救火。警察不能说有持刀歹徒,我怕受伤,就抢了老百姓的电动车跑了。这些人本来就是要扛风险的,拿自己的职责当避险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Q10:之前网上说的有人为了躲失控的大货车,把旁边的骑电动车的人撞出去自己保命,算紧急避险吗?
绝对不算。你为了保自己的命,把别人的命当垫脚石,这叫故意杀人。别跟我说什么生命权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的命更值钱,你没有权利为了自己活,剥夺别人的生命。这一点上很多人有误区,觉得只要是保自己的命,啥都能做,大错特错。法律从来没给过你这种特权。
Q11:如果危险是我自己引起的,我还能主张紧急避险吗?
看情况。比如你自己在小区里练车,没注意把油门当刹车,冲着围墙冲过去,你猛打方向把路边的花池撞了。这时候你不能说我是为了不撞墙,是紧急避险——这危险本来就是你自己作出来的,你自己引发的险情,最后造成的所有损失,全是你自己担。但要是你自己违规在消防通道停了车,旁边的居民楼着火了,消防车要进来,把你车撞开了,这时候你能不能说人家是紧急避险?对,人家消防的行为是紧急避险,但你自己违停在先,损失自己担,人家不赔。
Q12: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能不能找保险公司赔?
能。比如你开车的时候为了躲横穿马路的行人,把人家停在车位里的车撞了,你的交强险和三者险是要赔的。但要是你是因为自己故意引发的险情,那就别想了,保险公司赔完还得找你追偿。

这些年碰过的最离谱的紧急避险误区
Q13:有人说只要我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损害个人财产就不用赔,对吗?
不对。哪怕是为了公共利益,只要你是紧急避险,引发险情的人担责,要是找不到引发险情的人,受益人是要给受损害的人适当补偿的。比如疫情期间,社区为了封控,把你家的围墙拆了设卡口,你总不能说这是公共利益,我活该被拆墙吧?不对,社区作为受益人,是要给你适当补偿的。别拿公共利益当免责金牌。
Q14:邻居家着火,我为了救火把邻居家的门踹开,进去的时候碰坏了人家的古董花瓶,要赔吗?
这里要分情况。首先,你踹门救火的行为本身是无因管理,也是紧急避险。但你进去之后,本来是要救火的,结果手忙脚乱把人家放在柜子上的古董花瓶碰掉了。这时候你有没有过错?要是你当时救火都来不及,根本没注意到花瓶,那这个损失是因为救火这个紧急行为导致的,最终的责任是引发火灾的人承担,你不用赔。但要是你进去之后,救火都结束了,你顺手把人家花瓶拿起来看,给摔了,那你得赔。
Q15:我为了躲突然窜出来的猫,把车开上了人行道,撞坏了路边的共享单车,要赔吗?
要。首先,猫窜出来算不算”真实的、紧迫的危险”?算,毕竟要是你直接撞上去,猫死了是小事,你要是猛打方向翻了车,自己受伤更大。但你开上人行道撞了共享单车,这个行为的避险程度是不是合适?比如你当时踩刹车就能停住,非要开上人行道,那就是过当。要是你确实停不住,打方向上了人行道只撞了共享单车,没撞着行人,那就算紧急避险,最终找猫的主人承担责任。哦对,要是那猫是流浪猫,找不到主人,那你作为避险人,适当给共享单车平台补点钱就行,毕竟人家也是无妄之灾。
Q16:能不能为了躲即将掉下来的广告牌,把旁边的路人推到广告牌下面自己跑了?
这问题我都不想答。绝对不行。你推别人那一下,就是故意把危险转嫁到别人身上,跟紧急避险半毛钱关系没有。这时候你要是真的被砸了,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没有权利把别人拉进来替你挨砸。
Q17:紧急避险的”不得已”,到底怎么判断?
说实话,这个没有绝对的标尺,全是站在当时的场景下,换做一个普通人会怎么选。比如你在高速上开车,前面的车突然急刹,你为了不追尾,猛打方向变道蹭到了旁边的车,这时候你说你是不得已,没人会质疑你。但要是你在停车场里,前面有个小朋友在你车前面捡玩具,你离他还有五米远,你不慢慢开,反而猛打方向撞了旁边的车,这就不是不得已——你踩个刹车就能解决的事,干嘛要撞车?
Q18:我之前把别人放在我家门口的快递拿了,说是为了躲楼道里跑进来的疯狗,算不算紧急避险?
算个鬼。你拿人家快递的行为,跟躲疯狗有啥关系?你真怕疯狗,你开门进自己家关上门不行吗?非要拿人家快递当挡箭牌?这种事我见多了,就是找借口占小便宜,真闹到派出所,该赔赔,该道歉道歉,别拿紧急避险当遮羞布。
Q19:要是我是受益人,被避险人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我要掏钱吗?
要。比如几个朋友一起去爬山,其中一个人脚滑摔下去,另外一个人为了拉他,把他身上背的几万块的专业相机扔到山沟里了,就为了减轻重量把人拉上来。这时候被救的这个人是受益人,相机的主人找过来要赔偿,被救的人作为受益人,是要给相机主人适当补偿的。总不能你被救了,让人家拉你的人自己赔相机吧?
Q20:紧急避险的行为过当之后,能不能要求减轻责任?
当然可以。法律从来不会苛责一个在紧急状态下做选择的普通人。你总不能要求一个人在面对突发危险的时候,还能像坐在办公室里算数学题一样,精确计算出哪种方式是损害最小的。只要你当时的选择没有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哪怕最后造成的损害比预想的大一点,也不会让你承担全部责任。
不过话说回来,别总想着啥情况都往紧急避险上靠。我去年碰到一个当事人,跟人打架把对方打了,派出所问他为啥打人,他说我当时怕他打我,我是紧急避险。这哪跟哪啊?紧急避险是躲危险,不是你主动凑上去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