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接了个咨询,姑娘跟我哭了俩小时,说当初结婚时男方拍着胸脯说房子加她名,结果闹离婚的时候对方说那房子是他爸妈掏的首付,自己一分钱没出,加名也白搭。
我当时就想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条文甩她脸上。真不是所有人都懂,婚姻家庭法从来不是什么情情爱爱的道德手册,是算得明明白白的账。
领证前最容易踩的财产坑
婚姻家庭法里,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配偶名到底算谁的?别听网上瞎扯什么“加名也没用”,只要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了加名登记,没有附条件的话,那就是共同财产。真要分的时候,也不是对半劈——法院会看出资来源、婚姻存续时长、有没有过错,大概率是三七、四六开,不会让没出钱的一方直接拿走一半。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的时候能要回来吗?三种情况能要——没领证的,领了证但从来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给了彩礼之后男方家直接穷到揭不开锅的。别抬杠。真要是领证三个月就跑回娘家不回来,还把男方给的二十万彩礼全转给自己弟弟,那法律也不会帮着这种占便宜的人。我上次见个案子,女方收了18万彩礼,结婚两个月闹离婚,最后法院判返还12万,女方在法庭上撒泼说男人就是小气,我真的听了都翻白眼。
婚前自己存的钱,婚后花出去买理财,算共同财产吗?只要你能证明这笔钱是你领证前就存在自己银行卡里的,没跟婚后的工资、收入混在一起,那就算你个人的。但但凡你把婚后每个月的工资都往这张卡里存,三年之后你再想证明哪笔是婚前的,基本不可能——法院不管你当初哪笔是哪笔,只要账户里混了共同收入,全算共同的。说实话,别嫌麻烦,真想把婚前财产理清楚,单独开一张卡,别往里转婚后的钱,比你找十个律师问都有用。
婚前签的“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效吗?大概率无效。别信网上那些情感博主说的什么签了就管用,这种限制离婚自由的条款,法律根本不认。真要写财产约定,就老老实实写“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某套房产、某笔存款归某方所有”,别动不动就拿离婚当惩罚条件。
恋爱期间给对方转的520、1314的红包,分手了能要回来吗?特殊金额的,就是表达爱意的,要不回来。但要是你转的是“借给你买房的钱”“给你凑首付的钱”,哪怕没有写借条,只要有转账记录,分手了照样能要。我真见过男的恋爱两年给女朋友转了二十多万,都是整数,最后分手法院判女方返还17万,男的之前还怕人家说他小气,不敢要,早干嘛去了。
没领证但办了婚礼,算法律上的夫妻吗?不算。哪怕你摆了一百桌酒,全村人都知道你们是两口子,没领结婚证,就不算婚姻关系,过不下去了直接走就行,连离婚手续都不用办。但涉及到共同买的房、生的孩子,还是要打官司分的——别拿办婚礼当领证,傻不傻。
婚姻存续期间,那些你以为没事其实踩红线的事
婚姻家庭法里,一方偷偷给小三转的钱,能全要回来吗?能。而且是原配直接起诉小三,把所有转账记录拉出来,不管是转的房租、买包、买手表的钱,全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没经过女方同意就擅自处分,小三拿的钱全得退。上次有个案子,男的三年给小三转了87万,小三说这是男方自愿给的,法院判她全额返还,她还跟法官哭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害,受害者当初收人家钱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人家是有老婆的。

婚后一方欠的赌债,离婚的时候需要另一方一起还吗?绝对不用。不管债主怎么上门闹,只要能证明这笔钱是拿去赌的,没用到夫妻共同生活里,就跟你半毛钱关系没有。但要注意,别帮着对方在借条上签字,但凡你签了字,哪怕是他拿去赌的,你也得还。
婚后一方自己赚的钱,另一方没工作,离婚的时候能分吗?能。别听人扯什么“我赚的钱跟你有什么关系”,从领证那天开始,双方的工资、奖金、经营收入,全是共同财产,哪怕你天天在家带孩子没出去上班,对方的收入你照样有一半。说真的,那些在家当全职太太的姐妹,别总觉得自己手心朝上没地位,真到离婚的时候,你为家庭付出的劳动,法律是认的。
一方偷偷把共同的房子卖了,能追回来吗?要是房子只登记在他一个人名下,买家是善意的、付了合理的钱、已经办了过户,那你追不回房子,只能找卖房子的那个人要赔偿。但要是买家跟他是亲戚,明知道房子是夫妻共同的还买,那直接能把房子要回来。
结婚后,一方爸妈出全款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算共同财产吗?不算,这是给自己孩子的个人赠与,跟配偶没关系。但要是爸妈只掏了首付,小两口一起还贷款,那还贷的部分还有对应的增值,是共同的。
什么情况算法律上的“过错方”?四种——重婚的,跟别人长期同居的,有家暴行为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别跟我扯什么“对方聊骚就是过错”,真要算过错,得达到上面那四个程度,普通的聊骚、偶尔出轨,不算法定的过错,分财产的时候也不会因为这个就让对方少分多少。
全职太太离婚的时候,能要经济补偿吗?能。现在民法典明确写了,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比如常年带孩子、照顾老人、做家务,离婚的时候可以找对方要补偿,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看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对方的收入。我去年接的那个案子,女方当了六年全职太太,最后判了12万的经济补偿,她当时拿到判决书的时候手都在抖,说之前老公一直说她在家就是享清福,根本不知道她每天要接孩子、给老人做饭、收拾房子有多累。
闹到要离婚的时候,最容易算错的几笔账
离婚的时候,养老金账户里的钱能分吗?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缴的钱,是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但要注意,还没退休的话,只能分个人缴的那部分,统筹账户的钱不算。
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一般给多少?是对方月收入的20%-30%,要是养两个孩子,最多不超过50%。别听对方说什么“我每个月就赚五千,最多给一千”,真要算的时候,要把他的年终奖、兼职收入、经营收入全算进去,不是只算基本工资。而且抚养费是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周岁的,要是孩子满十八了还在上大学,对方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的话法律不强制。
什么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归女方,除非女方有严重的传染病、或者根本不想养孩子。要是孩子满八周岁了,法院会问孩子自己想跟谁过,这个意见是很重要的。别听人扯什么“谁收入高孩子就归谁”,法院看的是谁带孩子更有利于成长,不是谁更有钱。
离婚的时候,对方说自己有几十万的外债,要一起承担,怎么判断是不是真的?只要这笔债没有你签字追认,也没有用到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就不算共同债务。别害怕对方拿一堆借条过来,现在法律对共同债务的认定卡得很严,不是对方随便编个债就能让你一起还的。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不会判离吗?也不一定。要是对方确实有严重家暴、重婚、跟别人同居的情况,哪怕是第一次起诉,也会判离。但要是只是说性格不合,对方又死活不想离,那第一次基本不会判,得等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大概率会判离。说真的,别觉得起诉两次是浪费时间,真要是过不下去了,拖着对谁都不好。
离婚的时候,婚前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款,增值部分怎么算?举个例子,房子买的时候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结婚三年一共还了20万贷款,现在房子涨到200万。那共同还贷的部分对应的增值,就是(20万/100万)*200万=40万,这40万是共同财产,要对半分,剩下的是买房那方的个人财产。别让对方忽悠你说“还贷的钱我还给你就行,增值跟你没关系”,那纯纯是欺负你不懂法。
离婚协议写好之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等判决生效了对方还不履行,就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别信什么“我们俩都商量好了,他肯定会给我钱”,真要是到了不履行的地步,没有法院的判决,你连强制执行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话说回来,谁结婚的时候都不是抱着离婚的念头去的。但法律的意义从来不是拆散谁,是让你在真心付出的时候,不用怕被人骗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