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当事人凌晨两点给我打语音,声音抖得不成样子,说自己在路口为了躲闯红灯的电动车,猛打方向撞了路边的水果摊,摊主拦着他不让走,要他赔三千块水果钱,交警还说他可能要主责。
我听完只问了他三个问题:当时有没有行车记录仪?电动车跑了吗?你有没有跟摊主说清楚你是为了躲车才撞的?
他愣了半天,说都没顾上。
说实话,这种事我每个月能接五六起,绝大多数人对紧急避险的认知,还停留在上学时课本上那干巴巴的几行字,真遇上事了,要么慌得乱赔钱,要么硬扛着被起诉,最后平白无故吃了大亏。
哪些情况真的能算紧急避险?
问:什么才算法律认可的紧急避险?
答:得同时踩中四个硬门槛——合法权益正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没有别的退路只能走避险这一步,避险目的是为了保护法益,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该有的损害。少一个,法律都不认。
问:为了躲失控的大货车撞坏路边水果摊,算紧急避险吗?
答:当然算。你本来正常行驶,大货车失控冲过来,你要么撞货车自己重伤,要么打方向撞旁边的空摊位,选后者完全符合“不得已”的要求,而且保护的是自己的生命权,远高于水果摊的财产损失,完全在合理限度内。
问: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到底有啥区别?
答:最核心的区别就是——正当防卫打的是不法侵害人本人,紧急避险损害的是无关第三人的利益。比如有人拿刀追你,你夺过刀把对方捅了,这是正当防卫;你为了躲刀,撞坏了路边停着的别人的车,这是紧急避险。
问:能不能为了救自己的狗,撞坏别人的车?
答:想都别想。狗的财产价值,远低于机动车的财产价值,你为了救狗撞坏别人几十万的车,直接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避险过当,该赔多少赔多少,搞不好还要担刑事责任。
问:消防员为了阻止火势蔓延拆了邻居的房子,算紧急避险吗?
答:这属于职务上的特别义务,严格来说不算紧急避险,但对应的损失会由国家来补偿,不用消防员个人掏钱。
问:能不能为了躲持刀抢劫的人,随便闯进别人家里?
答:算。当时你面临的是生命权被侵害的紧迫危险,闯进别人住宅是唯一能避险的方式,就算把人家的门撞坏了,也不用你赔。
问:紧急避险要求的“不得已”,到底是什么意思?
答:就是当时真的没有别的选择了。你明明可以踩刹车停下,非要猛打方向撞旁边的车,这不叫不得已,叫你自己操作不当。

问:我明明有别的选择,但是当时太慌了没注意,还算紧急避险吗?
答:要看一般人在当时的场景下,会不会也慌得想不到别的选择。如果换个普通人在那,也会本能打方向,就算你事后想起有别的办法,也不影响紧急避险的成立。别苛责一个人在生死关头的反应,对吧?
问:台风天为了不让自家阳台的花盆砸到人,撞坏了楼下邻居的遮阳棚,算吗?
答:算。你如果不把花盆挪开,砸到路人就是重伤,为了保护路人的生命权,撞坏邻居几百块的遮阳棚,完全符合限度要求。
问:医生为了救昏迷的伤者,没经过家属同意就做手术,算紧急避险吗?
答:算。当时伤者昏迷,家属联系不上,不做手术就会死亡,医生的决定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不用承担医疗责任。
避险过当、责任划分,这些坑90%的人都踩过
问: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到底该谁赔?
答:找引发险情的人赔。比如你为了躲闯红灯的电动车撞了水果摊,所有损失都该由那个跑了的电动车车主赔,你一分钱都不用出。如果找不到引发险情的人,你作为紧急避险的受益人,可以给受害人适当补偿,但不是全赔。
问:如果避险过当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民事上要赔超出限度的部分,刑事上如果造成了重大损害,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你为了躲别人扔的一个小石子,把人家停在路边的百万豪车撞了,多出来的损失你得自己担。真的亏。
问: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能不能比我要保护的利益还大?
答:绝对不行。生命权大于财产权,大额财产权大于小额财产权,你总不能为了保护自己的几千块财产,损害别人几十万的利益吧?那叫避险过当,没得商量。
问: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能不能牺牲别人的财产?
答:只要是合理范围内的财产损失,完全可以。比如你孩子被车撞了,你为了抢时间送孩子去医院,连续闯了三个红灯,或者蹭坏了别人的车,只要没有造成重大伤亡,都算紧急避险。
问:我被紧急避险的人撞了,该找谁要赔偿?
答:先找引发险情的人要。如果找不到,你可以找紧急避险的受益人要适当补偿。举个例子:你在路边好好站着,有人为了躲失控的车撞了你,你先找那个失控车的车主赔,找不到的话,找那个避险的人要部分补偿。

问:紧急避险会不会留案底?
答:只要没有避险过当,完全不会。你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才做的行为,连违法都算不上,哪来的案底?
问:能不能对紧急避险的人进行正当防卫?
答:不行。紧急避险的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你不能对一个合法的行为进行正当防卫。比如有人为了躲车撞坏了你的水果摊,你不能把人家打一顿拦着不让走,那是你自己违法。
问:如果险情是我自己引发的,还能主张紧急避险吗?
答:分情况。如果你是故意引发险情,比如你自己故意把车往沟里开,然后为了躲撞了别人的车,不算。如果是过失引发的,比如你自己不小心差点摔了,为了平衡撞了别人的东西,要看有没有超过限度,一般是可以主张的,但责任会比完全无关的情况重一点。
真遇上事了,你第一步该做什么?
问:紧急避险的赔偿金额,有没有法定的计算标准?
答:民事上是按实际损失算,但是因为紧急避险没有过错,所以不会按全额赔。比如找不到引发险情的人,受益人一般只承担30%-50%的补偿,具体看双方的经济情况和损害程度。
哦对,还有刚才那个当事人,我后来让他调了行车记录仪,找到了那个闯红灯的电动车车主,最后所有的水果摊损失都是电动车车主赔的,他一分钱没出。
我真的见过太多人,遇上事第一反应是私了赔钱,连行车记录仪都不会调,最后平白无故掏了好几万的冤枉钱。
还有个坑我必须提醒你:别随便在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上签全责。我上个月碰到个当事人,为了躲逆行的电动车撞了护栏,交警说他操作不当,他直接签了全责,最后护栏的一万多块赔偿全是他自己出的,连那个电动车的影子都找不到。
真遇上事了,先别慌。
第一时间找行车记录仪,找周边的监控,找目击者,先把引发险情的人找到。
别上来就给受害人赔礼道歉赔钱,你又没过错,你怕什么?
说实话,法律给你紧急避险的权利,不是让你遇上事就当冤大头的。你只要符合那四个硬条件,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别自己往身上揽。
哦对,还有个事:如果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的避险,比如你为了救路边的小孩,撞坏了市政的围栏,这种情况一般政府会直接免除你的赔偿责任,不用你掏一分钱。
别不信,真有这种案例。
上次有个出租车司机为了救突然跑过马路的小孩,撞了路边的护栏,最后市政直接免了他的护栏赔偿,小孩家长还给他送了锦旗。
对吧?法律从来都不是死板的,它保护的是那些在紧急关头愿意选择保护合法利益的人,不是让你遇上事就缩着,或者硬扛着所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