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没了,份额能不能直接给老婆孩子?
不能。就这么直接。律所是“人合”,不是“资合”。你老公是律师,你不是。你儿子才三岁,更不是。法律上讲,合伙人身份具有人身专属性,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份额,但合伙人资格……呵呵,想都别想。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写得明白: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要获得合伙人资格,得看合伙协议约定,还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全体!一个不字,就黄。 我经手的案子,九成九都黄了。其他合伙人立马翻脸——“她一个家庭主妇,凭什么来管账?” 人性,就这样。 那财产份额怎么处理?退伙。合伙人去世当然退伙,律所把该给的钱算清楚,退给继承人。但这里有个大坑——怎么算钱?
二、章程说了算?合伙协议才是爹

三、离婚、债务、保险,这些烂账怎么算?
不是说笑,我接过一个案子:合伙人闹离婚,老婆要分律所份额。咋分?合伙协议没写,“其他合伙人同意”这道关过不了。法官也头大,最后判了折价补偿,按净资产算。可净资产怎么定?又是一场撕。 婚前财产协议,在这儿比遗嘱好使。 债务更麻烦。如果律所欠一屁股债,继承人拿了份额,是不是得替他还?得看情况。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但继承人不当然承担。不过,你拿了钱,等于接受了部分财产,债权人能追。建议在协议里约定,继承人只享受净资产分配,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对外效力有限,对内管用。 保险是个好东西。大所现在都给合伙人买高额寿险,受益人指定律所,人没了,赔款进来,补偿律所估值损失。然后律所用这笔钱把份额回购。流程顺,不撕。费用也不贵,比打官司强一万倍。 遗嘱?有用,但别神话。你可以在遗嘱里指定由谁继承合伙份额,但最终还得过合伙人会议那关。最聪明的做法,是生前就把退出机制安排好。比如,设定一个“黄金降落伞”,逐年降低估值折扣,鼓励老合伙人提前退休,让份额有序流转。
四、如果你真要继承律所,问自己这十五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