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个独生子女,九个会觉得:爸妈的就我一个人的,还能跑了?
其实……还真不一定。
上周接待一个客户,独生女,母亲去世,父亲健在,外婆还活着。她想把母亲名下的那套学区房过户到自己名下——方便孩子上学。结果,卡住了。房管局说:你得先去办继承公证,把你外婆、你爸都叫来。姑娘当场崩溃:这房子明明写我妈一个人的名啊!
没错,这就是继承法里的第一个坑: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所以那套房子,母亲只能处分50%。这50%,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第一顺序都有谁?配偶、子女、父母。姑娘的爸爸、她自己、还有外婆——三个人分一半的份额。算下来,她只拿到六分之一。
看吧,独生子女不等于唯一继承人。

一、法定继承的顺位,到底怎么排?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写得明明白白: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的人,第二顺序就没资格了。但问题在于,第一顺序可能有好几个人。就像刚才那个例子,母亲去世,她的父母只要还活着,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父母的财产不一定只给孩子。
再极端点:如果那位外婆后来去世了,她继承的那部分份额,又会转给她的继承人——比如姑娘的舅舅、姨妈。也就是说,房子最终可能跟七大姑八大姨扯上关系。你买的房,到头来要和别人共有?想想就头大。
代位继承也是个漏。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比如儿子先死,孙女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注意,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可不管。遗嘱说给谁就给谁。
那胎儿的继承权呢?留一份。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活下来了,就归他。

二、遗嘱到底能不能一锤定音?
能。但前提是——有效。
我见过太多无效遗嘱。手写的,没签名;打印的,只有一个见证人;危急情况下立的,事后没再立个正式的……遗嘱有六种形式: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每一种都有严格的形式要求。自书遗嘱必须亲笔手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每页都要签名。最变态的是口头遗嘱:只有危急情况下可以用,而且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他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个口头遗嘱直接作废。
所以,遗嘱内容没问题,形式出幺蛾子的,一抓一把。比如《民法典》实施前的打印遗嘱,有的法院认为不符合当时法律,直接无效。唉。
还有个经典误解: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了。以前公证遗嘱可以推翻所有其他遗嘱,现在改了——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所以,哪怕你之前公证过,之后自己又写了一份,只要后面的有效,就按后面的来。这提醒我们:立了遗嘱别就扔那儿,情况变了要及时更新。
遗嘱能剥夺继承权吗?能,但有限制。你不能让未成年子女一分钱拿不到——得留出必要的遗产份额。而且,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里属于配偶的那部分,你立遗嘱给别人?越权了。

三、继承来的不只是财产,还有债

说起来有点残酷:你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得继承债务。除非你放弃继承。那债务怎么还?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比如你爹留了100万资产,欠了120万债。你只要用这100万去还,多出来的20万不关你事。但如果你没放弃,债主来要钱,你就得配合。
放弃继承呢?书面,向遗产管理人或法院作出。一旦放弃,房子、存款、股权统统跟你没关系,同样债务也跟你没关系。但放弃之后能反悔吗?看情况。如果还没处理完遗产,其他继承人同意,法院可能会让你恢复。如果遗产已经处理完了,门儿都没有。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放弃继承需要全体继承人同意吗?不需要。你自己决定就可以。但要注意,夫妻一方放弃继承,不需要配偶同意。因为继承权是人身专属性的权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一旦继承下来了,那就是共同的了。
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算遗产吗?不算。那是给近亲属的补偿,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所以分配时按亲属关系,而不是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
四、房子、宅基地、同居伴侣——那些特殊的东西
继承房产,税费多少?目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取得的房产,免征契税。但个人所得税呢?继承来的房子,如果再卖,就要按差额20%交个税,除非满五唯一。所以,拿到房子就赶紧盘算一下你的持有时间吧。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能继承吗?地不能,房能。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个人遗产,但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非本村集体成员继承后,不能翻建、扩建,等房子自然消亡了,集体收回土地。所以,城镇户口的子女只能看着房子慢慢烂掉。
同居伴侣有继承权吗?原则上没有。但如果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以分得适当遗产。这完全靠法官自由裁量,不像配偶那样硬气。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有扶养关系的就有。怎么才算扶养关系?共同生活、抚养教育、赡养……个案判断。养子女跟亲生子女一样,但收养要合法,办了登记才算。
遗嘱信托是个好东西。你可以通过遗嘱设立信托,把财产交给受托人,按照你的意愿给受益人。比如孩子还小,怕被监护人乱花,就可以用信托。门槛高,但也确实安全。
最后,继承诉讼的时效——知道权利被侵害起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别拖,证据会消失,人心会变。
说到这儿,你是不是觉得:哎,还是提前规划吧。没错。但千万别自己瞎写遗书。找专业律师,哪怕花点钱。总比将来一家人对簿公堂强,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