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到底是个啥?
1. 什么是紧急避险?
简单说,就是遇到危险,不得已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来保护自己或他人。但——注意了,不是你想避就能避!刑法第21条白纸黑字写着呢。要满足一堆条件。
2.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避险是针对自然、动物、突发危险。防卫可以硬刚,避险必须选最轻的损害。说实话,实践中经常扯皮。一个打人,一个躲人撞翻摊贩,能一样吗?
3. 紧急避险必须自己没过错吗?
不一定。比如你违规操作引发火灾,但为逃生拆了邻居门——还是可能构成避险,不过过错会影响量刑和赔偿。对吧,总不能说犯错的人就没自救的权利了。
4. 什么样的危险才算“紧急”?
正在发生的、迫在眉睫的。不是你觉得“可能”有危险!比如看见乌云就砸店取伞避险?不行。必须危险已然或即将降临。像洪水面前了,不跑就淹死,那才算。
5. 为了救一个人,牺牲另一个人,算紧急避险吗?
最揪心的问题!法律上,若不得已牺牲小权益保大权益,可能成立。但人命能比大小吗?一个换一个?不可能成避险,那是故意杀人。除非极端:比如电车难题,法学界还在吵。

怎样才算紧急避险?难着呢!
6. 财产受损也算紧急避险?
算!人命、身体、自由、财产都在内。但财产对比要明显,别为保住自己价值一万元的货毁掉别人十万元的设备,那不行,得算过当。
7. 紧急避险可以伤害他人吗?
不得已时可以,但必须是最小损害。比如为躲避失控车,推倒路人致其轻伤,可能成立。若你直接杀个人避险?绝对过当。
8.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比避免的小?
必须的!法条原话“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怎么比?法官会权衡法益价值。生命>健康>自由>财产。不过有时候真不好说。
9. 如果误判了危险,怎么办?
假想避险呗。误以为有险,实际没有,那不能阻却犯罪。处理上,可能按过失或意外事件。比如以为草丛是老虎,一枪打死家牛——你说冤不冤?
10. 职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能紧急避险吗?
消防员不能见火就跑,警察不能遇险就躲。这是职业要求。你享受了待遇,就得扛风险。除非危险完全超出职责范围,比如突然地震,警察也得保命,对吧?
11. 紧急避险后需要赔偿吗?
民法上,避险人可能得补偿。如果危险是自然引起的,你保了自己利益却损害了无辜第三人,那你要适当补偿。若是人为引起的,找惹危险的人赔。
12. 如果避险过当,会怎样?
刑事上,避险过当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民事上,你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得赔。所以千万别过火!
13. 动物袭击算紧急避险吗?
算!疯狗咬你,你砸了路边车窗躲避,就是避险。但如果是物主故意放狗咬你?那是正当防卫了。区别就在侵害源是不是人的不法行为。

紧急避险的后果,你真承受得起?

14. 为了自己活命牺牲他人,法律怎么看?
除非绝境,否则难被认可。比如泰坦尼克号上抢救生筏?不行。法律不允许拿别人命保自己命。同等价值不能互相牺牲。但若避险行为与死亡结果无直接必然联系?另说。
15. 紧急避险在刑法和民法中一样吗?
原理相通,但后果不同。刑法上成立即不犯罪,不成立可能坐牢;民法上成立则可能不赔或少赔。你瞧,两边都摆在那里,很实务。
16. 假想避险是什么?
就是前面说的误判。你主观以为有险,客观没有。那不能阻却故意,若你本可避免误判而没避免,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17. 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怎么区分?
自助行为是自己权利被侵害后的救济,比如饭店扣住吃霸王餐的人。避险则是面对急迫危险。自助有时间余地,避险刻不容缓。
18. 紧急避险的举证责任在哪一方?
刑事案件中,控方要证明不成立避险或过当;民事案件,谁主张避险谁举证。但法官也会依职权调查。所以,证据!证据!别光靠嘴说。
19. 遭人胁迫做出的避险行为,怎么算?
被胁迫也算一种危险。比如歹徒拿枪逼你打人,你回避的直接危险是立即被枪杀,那么损害第三人可能成立避险。不过胁迫程度得高,不然构成胁从犯。
20. 有什么经典案例可以参考?
比如“公交车方向盘案”:乘客为避被打,夺方向盘撞了车,避险过当,被判刑。再如“窖井盖案”:为救落井小孩,撬开他人井盖损坏,成立避险。具体案具体看,每个细节都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