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帮法律
您的云端法律帮手

紧急避险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

问:紧急避险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

先给最直接的结论:谁引发的险情,谁来赔;如果险情是自然原因导致的,受益人可以给受损的第三方适当补偿,不是必须全额赔。

好多人第一反应是避险的人赔?错。我去年接的一个案子,暴雨天路边的树倒了,砸到了停在路边的车,车主为了把自己的车拖出来,情急之下撞开了旁边挡路的另一辆违停车,最后违停车主要求车主赔修车费,最后法院判的是——树的管理人(市政部门)赔,因为是暴雨加市政没及时排查行道树隐患引发的险情,避险的车主和受益人都不用出这个钱。

问: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到底有啥区别?好多人搞混

区别大了。紧急避险的核心逻辑是“正对正”,也就是两个合法权益冲突,你选了保大的;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你面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针对的是侵害人本身。

举个最直白的例子:有人拿刀砍你,你还手把他打晕,这是正当防卫。有人拿刀砍你,你抢了旁边路人的电动车跑,这是紧急避险。一个是打坏人,一个是碰无辜路人的东西,性质完全不一样。

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搞混这俩,连辩护词里都写混了,最后被法官当庭指出来,脸都绿了。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对比示意图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对比示意图

问:为了救自己的狗,抢了路人的电动车跑路算紧急避险吗?

算个屁。

紧急避险要求你保全的利益,必须大于你损害的第三方利益。路人的电动车是合法财产,你的狗哪怕是赛级的,价值几十万,也不能直接说你为了保狗就可以抢别人的车——除非你当时遇到的危险是直接威胁你的生命,比如后面有车追着撞你,你抢电动车是为了保自己的命,那另说。为了狗?门都没有。

问:紧急避险要求的“必要限度”到底怎么算?有没有明确的标准?

没有全国统一的量化标准,但有个大原则:你损害的利益,绝对不能大于你要保全的利益。

比如你为了救一个人的命,砸了别人一万块的车窗把人救出来,没问题。你为了救一个人的命,把旁边另外一个人捅了抢他的救命药?不行,因为人的生命权是平等的,不存在“救一个就可以杀另一个”的说法。

这里要注意,财产权和生命权冲突的时候,永远是生命权优先。但财产和财产之间,就要看实际价值了,不能为了保自己的一百块,砸了别人一万块的东西,那就是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必要限度判断标尺示意图
紧急避险必要限度判断标尺示意图

最容易踩坑的责任认定细节

问:消防员出警的时候撞坏了老百姓的墙,算紧急避险吗?要赔吗?

首先,消防员出警是履行职务,撞坏老百姓的墙属于行政赔偿的范畴,不是紧急避险的民事赔偿。但逻辑上确实符合紧急避险的要件——为了救更大的公共利益,损害了私人的小利益。最后赔的主体是消防所属的政府部门,不是消防员个人。

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消防员出警撞了你家的墙,你直接找消防部门申请行政赔偿就行,别跟消防员个人扯,没用。

问:我在楼上看见楼下着火了,为了堵火势踹开了邻居家的门拿灭火器,算合法的吗?

只要邻居家的门没锁,你踹门的力度没有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完全合法。哪怕门踹坏了,只要你是为了堵火势、救邻居的人或者财产,都不算违法。最后要是火是楼上那家自己炒菜引发的,那修门的钱找引发火灾的那家要。要是火是线路老化自然原因引发的,你作为受益人,邻居可以找你要适当的补偿,不是全额赔。

问:要是避险过当了,会有什么责任?

两种情况:民事上,要承担超出必要限度部分的赔偿责任。刑事上,如果避险过当造成了重大损害,比如为了保自己的小财产,把人打成重伤,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问:紧急避险能不能用来针对警察的执法?比如被查酒驾的时候为了躲检查撞了护栏跑?

想都别想。警察的合法执法行为,不属于“正在发生的危险”。你撞护栏跑,最后定的是妨害公务,还有交通肇事,和紧急避险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别拿这个当辩护理由,法官听了只会觉得你在胡搅蛮缠。

问:为了送突发心脏病的家人去医院,连闯三个红灯算紧急避险吗?能不能消违章?

这个是真的可以。只要你有医院的急诊记录,证明当时确实有生命危险,拿着材料去交警大队申诉,大概率能把违章消掉。但注意,前提是你没有别的选择,比如当时明明有救护车可以叫,你非要自己开车闯,那不行。还有,你闯红灯的时候不能造成其他交通事故,要是撞了人,那还是要负责任的。

日常场景里的高频误区澄清

问:野生动物闯到家里来,我为了自保把它打伤了,算紧急避险还是要赔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钱?

只要你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没有故意去招惹野生动物,打伤了完全不用赔。要是野生动物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比如东北虎闯到你家,你把它打残了,不仅不用赔,政府还要给你发见义勇为的奖金——前提是你没主动去打它,是它先攻击你。

哦对了,要是你自己非要去野生动物园下车逗老虎,被老虎追的时候抢了旁边人的车跑,那不算紧急避险,因为危险是你自己引发的。

问:紧急避险的“正在发生的危险”,有没有时间要求?比如危险已经过去了再动手算不算?

有。必须是危险已经发生,还没有结束。比如你看见有人落水,过了半小时人已经被救上来了,你跳下去把旁边的船划走说要救人?那不算。还有,危险还没发生的时候也不行,比如你听说下周要下暴雨,提前把邻居家的围墙拆了说怕倒下来砸你家?那是故意毁坏财物,不是紧急避险。

问:要是我是引发危险的那个人,能不能反过来主张自己紧急避险?比如我自己把人撞了,为了救被撞的人抢了别人的车,算吗?

算。只要你是为了避免更严重的后果,哪怕险情是你自己引发的,也可以适用紧急避险。但注意,你要是自己酒驾撞了人,为了跑抢了别人的车,那不算——因为你抢车的目的是逃,不是救被撞的人。这个主观目的的认定,是关键。

问:几个人一起遇到危险,我牺牲了其中一个人的利益救了其他人,算紧急避险吗?

绝对不算。人的生命权是平等的,不存在“牺牲少数救多数”的合法说法。最典型的就是电车难题,现实里你要是拉了拉杆撞死一个人救五个,最后还是要定故意杀人罪,没有紧急避险这一说。

别跟我扯什么功利主义那套,法律不认可这个。

特殊场景的例外规则

问:超市着火了,我为了逃出去砸烂了超市的玻璃门,要赔玻璃钱吗?

不用。因为超市着火的险情,要是是超市自己的消防隐患导致的,那超市自己承担损失。要是是自然原因导致的,你作为逃生的受益人,超市可以找你要适当的补偿,但不能让你全额赔。说实话,真遇到着火的时候,你砸门逃生是合法的,超市要是敢找你要玻璃钱,你直接告他,法官都不会支持。

问:紧急避险的受益人如果不赔钱,受损的第三方能告谁?

可以告引发险情的人,也可以告受益人,看哪个有赔偿能力。比如是张三引发的火情,你为了躲火砸了李四的玻璃,李四可以找张三赔,也可以找你这个受益人要适当补偿。要是张三跑了,李四可以直接告你,你赔了之后可以再找张三追偿。

问:遇到地震的时候,我为了躲掉落的广告牌,撞翻了路边的水果摊,要赔摊主的钱吗?

不用全额赔。因为地震是自然灾害,属于自然原因引发的险情,你作为受益人,只要给摊主适当的补偿就行,比如补个几百块意思意思,要是摊主非要你赔全部的水果损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问: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能不能适用紧急避险?

不行。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为了避免本人的危险适用紧急避险。比如消防员不能为了怕烧伤,拒绝进火场救人,说自己是紧急避险。警察不能为了怕被歹徒捅,转身就跑,说自己是紧急避险。这些人本身的职责就是应对这些危险,所以不能用紧急避险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紧急避险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
文章链接:https://yunbanglaw.com/falvzhishi/7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