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看守所会见的时候,有个当事人攥着铁栏杆问我,说自己明明没做那事,为什么警察不让他跟家里说清楚?说实话,很多人对辩护权的理解,还停留在“律师帮人打官司”的层面,真碰到事了才发现,原来很多权利是从你被抓的那一刻就有的。
刚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你最先能拿到的辩护权保障是什么?
问:被刑事拘留后,我请的律师到底能行使哪些辩护权?
答:首先要打破“律师就是帮你捞人”的误区,法定的辩护权包括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提出法律意见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符合条件下的调查取证权,以及在各个阶段为当事人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没有什么能“打通关系”的特权,所有的权利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每一项都能落到具体的程序节点上。
问:我刚被抓,警察说24小时内要通知家属,为什么我等了3天还没收到通知?
答:别觉得是办案机关故意刁难。除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法律允许暂时不通知,等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之后,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碰到这种情形,谁都没法提前打破程序要求。
问:律师会见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不会被监听?
答: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别信看守所墙上贴的那些“全程监控”的旧提示,现在的会见监控只能看到画面,不能收录交流声音,更不能把会见内容作为证据使用。我上周在某区看守所会见,管教还凑到玻璃边上想凑过来听内容,我直接把法条摆到他面前,他就主动退到走廊外面了。
问:我没钱请律师,是不是就等于没有辩护权?
答:当然不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必须指派免费的律师提供辩护。尤其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当事人,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这些群体哪怕自己不申请,办案机关也必须主动通知法援机构派律师,根本不存在“没钱就没辩护权”的说法。
问:律师能不能直接把我家里的东西带进看守所给我?
答:别想多。除了律师自己带的案件材料、会见笔录,其他的换洗衣服、生活用品、零食,全部要走看守所专门的接济通道,律师根本带不进去。之前有个当事人家属塞了包烟让我帮忙带进去,我当场就退回去了——真带进去了,我的执业证能不能保住都不好说。

侦查阶段的辩护权,真的不是“走个过场”
问:侦查阶段律师不能阅卷,那请律师还有啥用?
答:这是绝大多数家属的认知误区。侦查阶段虽然看不到案卷材料,但是律师可以直接跟办案机关当面沟通,提交不构成犯罪、罪轻的书面法律意见。去年有个当事人帮朋友转了两笔账,就被按帮信罪立案,我拿着他的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去跟批捕检察官沟通,最后在批捕环节就把人取保了,根本没走到后面的诉讼程序。
问:我自己能不能跟办案机关提辩护意见?
答:当然可以。犯罪嫌疑人自被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自行辩护。但是别对着警察空喊“我是冤枉的”,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辩解,跟没说一样。
问:申请取保候审,到底是谁的权利?
答:是当事人本人的,是近亲属的,也是辩护人的。别听办案机关忽悠“只有律师才能申请取保”,你自己手写一份申请递过去,他们按规定就得接收答复。
问:律师在侦查阶段能不能帮我收集证据?
答:能,但是有严格的边界。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你当时不在场、没有作案动机,律师可以去找当时的监控、找知情的证人核实情况,但是绝对不能去找被害人、证人做什么“私下沟通”,那是违法的,严重的会被吊销执业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问:警察问我话的时候,我能不能要求律师在场?
答:现在不行。虽然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建立讯问时律师在场权,但是你可以在讯问的时候明确要求,把自己的所有辩解内容如实记录在笔录里,如果笔录跟你实际说的不一样,你完全可以拒绝签字,要求补充或者修改。
问:我被刑拘了15天,为什么还没批捕?
答:很正常。刑拘的最长办案期限是37天,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黄金救援期”,你在这个阶段提交的辩护意见,会直接影响检察院的批捕决定。别觉得37天很长,算上周末、办案机关内部走流程的时间,留给律师准备材料的时间真的紧得很。
问:如果我觉得办案的警察跟对方有关系,能不能要求他回避?
答:能。这也是辩护权的组成部分,不管是你自己提,还是律师帮你提,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办案机关就得按规定审查,给你明确的答复。

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那些容易被忽略的辩护权细节

问:到了检察院阶段,律师什么时候能看到全部案卷?
答: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别信人说什么“要等案子到法院才能看卷”,那是十几年前的老黄历了,现在案子刚移送到检察院,律师就可以预约阅卷。
问:我自己能不能去检察院看案卷?
答:不能。只有辩护律师(包括法援律师)享有完整的阅卷权,你作为案件当事人,是没有办法直接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别硬闯检察院办公室,闯了也没用,还可能被按扰乱办公秩序处理。
问:检察院问我话的时候,我能不能让律师陪着去?
答:不能。讯问当事人的时候,律师不能在场,但是你可以在讯问结束之后,把跟检察官沟通的全部内容告诉律师,律师再根据这些情况调整后续的辩护思路。
问:如果我认罪认罚,是不是就不能请律师了?
答:大错特错。认罪认罚过程中,你同样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而且如果没有律师在场见证认罪认罚具结的全过程,签署的具结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之前碰到个当事人,自己在看守所签了认罪认罚,检察院给的量刑建议是3年,我介入之后发现他有自首情节没被办案机关认定,跟检察官沟通完,量刑建议直接降到了1年6个月。
问:开庭的时候,我能不能自己为自己辩护?
答:当然可以。哪怕你请了律师,你也可以对证据、对案件事实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还有专门的最后陈述环节。别觉得请了律师就当甩手掌柜,你自己的案子,你最清楚来龙去脉,你的真实陈述比律师说一百句都管用。
问:如果我对一审判决不服,能不能自己上诉?
答:能。这是法定的权利,谁都不能剥夺。哪怕你被关在看守所,你写个上诉状递给管教,管教就得帮你转给二审法院,哪怕你的辩护人、近亲属都不同意你上诉,只要你在法定上诉期内提出了,就有效。
问:律师能不能帮我申请调取办案机关没收集的证据?
答:能。如果办案机关只收集了你有罪的证据,没有收集你无罪、罪轻的证据,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这些证据,办案机关必须配合移交。
问:死刑案件的被告人,是不是必须有律师帮着辩护?
答:对。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必须通知法援机构指派有相关执业经验的律师提供辩护。别觉得死刑案子就是一锤定音,之前接触过一个死刑复核的案子,就是律师在复核阶段提出了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的关键证据,最后最高院没有核准死刑,改成了死缓。
问:我请的律师如果不尽责,我能不能换?
答:当然可以。辩护权是你的,不是律师的。你觉得律师的辩护思路你不认可,觉得他没认真跟进你的案子,随时可以解除委托,换你信得过的律师,这个权利没人能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