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帮一个当事人处理的案子,现在想起来还唏嘘。他为了拦下来冲向人行道的失控电动车,撞坏了路边便利店半箱进口牛奶,店主拉着他要赔两千,说他凭啥动自己的货。
好多人对紧急避险的认知,还停留在课本上干巴巴的条文。真遇到事儿了,要么不敢动,眼睁睁看着危险发生;要么动过了头,反过来要赔别人的损失。
先把最容易踩坑的基础问题掰碎了说
第一个问题,就是标题里问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保护的利益吗?
绝大多数情况是。但有个不能忘的判断基准:生命权的优先级永远高于财产权。你为了救一个即将被失控车撞到的路人,哪怕把对方价值几百万的停驶车辆撞报废,只要你没有直接伤害到任何人,就不算超出限度。之前有个判例,司机为了避让突然冲出来的小孩,把路边停的保时捷撞了,最后法院直接认定紧急避险,所有车损由引起险情的小孩监护人承担,司机半毛钱不用赔。
别杠。法律从来不会让做好事的人吃亏。

Q: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到底差在哪?
差太多了。正当防卫对抗的是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你损害的是侵害人本身的利益。紧急避险损害的,是完全没有过错的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举个最直白的例子:有人拿刀追着你砍,你夺过刀把他捅成轻伤,这是正当防卫。你看到他追你,抢了路边停的摩托车就跑,把人家车刮掉一块漆,这是紧急避险。
Q:警察、消防员这类岗位的人,执行任务的时候能不能用紧急避险?
能,但有严格的红线。比如消防员为了隔阻蔓延的山火,把路边成片的防护林砍出隔离带,这就是最典型的紧急避险,根本不用对林木的所有者赔钱。但要是警察为了躲避追自己的歹徒,抢了老百姓的随身财物跑,绝对不算。这里有个硬规则:职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因避免本人危险主张紧急避险。你拿这份工资,就有直面风险的义务,不能拿老百姓的利益当你的挡箭牌。
那些藏在细节里的“坑”,踩中了全是损失
Q:险情是我自己引起的,能不能主张紧急避险?
说实话,很难。比如你自己在停车场乱开,把自己逼到了墙角,为了不刮花自己的车,猛打方向蹭了旁边的车,这时候你说自己是紧急避险,没人会认。毕竟险情是你自己搞出来的,所有损失本来就该你担。之前有个当事人就是,自己骑电动车逆行,看到对面来车慌了神,直接拐到人行道上撞翻了路边的水果摊,最后交警定他全责,连谈紧急避险的资格都没有。
Q:为了躲流浪狗撞了车,算紧急避险吗?
得分情况。如果流浪狗是突然从绿化带窜出来,你根本来不及反应,打方向撞到了路边的护栏,那算。但如果你老远就看到前面有流浪狗在路边慢悠悠走,你为了绕开它直接猛打方向撞了旁边的私家车,那就不算——你完全可以减速、鸣笛,根本没必要采取这么极端的措施。

Q:紧急避险过当了要担责吗?
当然要。啥叫过当?为了救一只掉进水里的猫,你把人家停在岸边的价值几十万的游艇发动了开出去捞猫,这明显就是造成的损害远大于要保护的利益。就算你出发点是好心,也要赔人家游艇的油费、磨损费,严重的还要承担故意损坏财物的责任。
Q:紧急避险的收益方要不要出钱?
要的。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险情是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要是你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避险,那作为受益的一方,肯定要在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比如你为了救掉在河里的邻居,把人家放在岸边的救生圈拿走用了,还把人家的皮划艇撞破了,邻居作为受益人,总不能反过来让你赔皮划艇吧?
Q:能不能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主张紧急避险?
别扯。比如有人拿摄像头对着你家门口拍,你上去把人家摄像头砸了,这不算紧急避险。你完全可以报警、找物业协调,根本不需要用直接损害他人财产的方式解决。真别拿自己的想当然当合法理由,法律不吃这套。
Q:啥情况就算想避险,也不会被法律认可?
三种情况。第一,本来可以采取更温和的方式避免危险,你非要选损害最大的那一种;第二,你就是那个引起险情的人;第三,你是职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比如消防员、警察、医护人员,不能说着火了我怕烫,就抢旁边的东西挡着,然后说自己是紧急避险。
真遇到险情,怎么做才能不吃亏
Q:遇到紧急情况要避险,第一时间要做啥?
拍证据。真的,别光顾着躲。比如你为了躲失控的车撞了路边的摊位,第一时间要把当时的路况、险情的来源、你采取的措施全拍下来,不然等摊主找你赔,你拿不出证据说当时有车冲过来,百口莫辩。之前有个当事人,为了躲闯红灯的行人,把自己车打方向撞了护栏,当时没拍那个行人的照片,最后交警定他次责,因为他拿不出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现在想起来都替他憋屈!
Q:避险的时候把无辜的路人碰伤了,谁来赔?
找引起险情的人赔。比如有人醉驾冲过来,你为了躲他把路边的路人碰伤了,所有的医疗费、误工费全是那个醉驾的人出,你不用赔。但如果找不到引起险情的人,比如你走在路上,突然天上掉下来个花盆,你为了躲花盆把旁边的人撞了,这时候作为避险人,你可以给被撞的人适当补偿,但不是法定的全赔义务。
Q:为了救突发心脏病的人,闯红灯算违法吗?
分情况。如果你是为了把病人快速送到医院,一路闯红灯,路上全程打120报备,有行车记录仪证明当时车上有危重病人,交警一般不会罚你。但如果你自己编个理由说要救人,其实是为了赶上班打卡,被查到了照样罚。之前有个新闻,司机拉着突发心梗的老人去医院,连闯三个红灯,最后交警核实了情况,把所有的违章记录都消了——这就是法律认可的紧急避险场景。
Q:避险的时候不小心把别人的贵重物品弄坏了,必须原价赔吗?
不一定。比如你为了躲冲过来的小孩,把人家放在路边的一个瓷碗碰碎了,人家说这是古董要赔十万,这时候你根本不用理。只要你是在合理的避险范围内,造成的损害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你就不用担责,所有的损失找那个引起险情的小孩家长要。
Q:啥情况会被直接认定为“避险过当”?
举个最直白的例子。你走在路上,看到前面有个小石子要砸到你了,你为了躲这个石子,直接抢了旁边路人的手机扔出去挡石子,这绝对是过当。一个小石子最多把你砸个小坑,你损害的是人家价值几千块的手机,利益明显不对等。这时候你不仅要赔手机,情节严重的还要被治安处罚。
Q:紧急避险的条款,能不能用在合同纠纷里?
能。比如你跟商家签了供货合同,结果运输路上遇到山洪,路全堵了,你根本没法按时交货,这时候你主张因为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没法履约,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但你得拿得出证据,比如山洪的新闻报道、交通管制的通知,不能空口说白话。
Q:自然原因引起的险情,避险人要赔钱吗?
原则上不用。比如台风天,你为了不被掉下来的广告牌砸到,往旁边躲的时候把人家放在路边的自行车碰倒了,这时候你不用赔自行车的维修费——因为险情是台风引起的,你只要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没有责任。车主要是觉得亏,自己承担就好,真找过来也可以走公平原则适当补个几十块,那是情分,不是法定义务。
说真的,好多人觉得紧急避险是离自己很远的法条。其实不然。谁开车上路不会遇到个突然窜出来的电动车?谁走在路上不会遇到个失控的外卖车?把规则摸透了,真遇到事儿了,才不至于慌了神,要么不敢伸手帮人,要么帮了人还要赔得一肚子气。